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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乌鲁木齐:『双链条』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作者:张婷  发布时间:2025-01-06 10:33: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乌鲁木齐中院4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4起典型案例。

  据悉,2020年至2024年,乌鲁木齐中院共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02件,案件数量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并呈现出诉请类型单一、调撤率不高、审理周期长等特点。本次发布的案例,均是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其损失而提起诉讼,具有诉讼标的数额分散、争议焦点类型单一等特点。

  据乌鲁木齐中院院长叶敏介绍,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一个系列案中的投资者诉求得到支持,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大量同类型案件便会诉至法院,造成案件堆积,传统“一案一审”“一案一结”的方式已不能适应该类案件的快速增长需求。为此,乌鲁木齐中院探索建立示范性案件审理机制,对批量性维权案件采用“示范判决﹢集约审理”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的双链条审理模式,对同一律师代理的此类案件进行合并,并采用集中排期开庭、统一批量裁判的审理模式,提高案件审理和调解效率。


 
来源:人民法院报(1月6日4版)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