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新疆法院新闻通气会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有关同志出席通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疆华通报近两年来新疆法院工作整体情况。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及来自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法治日报、人民网、光明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通气会。
近年来,新疆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目标,着力当好依法治疆的践行者、民族团结的守护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法院力量。
为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疆法院紧跟“九大产业集群”、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战略部署,设立自贸区法庭、布设口岸法官工作室,注重对油气、煤炭等产业集群创新和风电、光伏、铝基、硅基材料等本土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建强涉外审判人才队伍,满足中外市场主体法律需求。为着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新疆法院审结各类金融案件13245件,各类涉及市场监管、招商引资行政案件1325件,破产案件215件,审结一、二审侵犯财产罪案件7924件,股权纠纷案件1.06万件,知识产权案件2693件,今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8.79万件,执结15.45万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执行到位184亿元,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
据悉,自构建 “1+1+3”新疆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以来,新疆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指导、评价功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在全疆范围内设立全国第6家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立17个环境资源审判巡回工作站、审判点,设立12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通过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惩治力度,助力优化绿色的生态环境。
为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近年来,新疆法院积极开展特色调解,涌现出一批以“老贾”为代表的识民情、善调解的好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石榴籽调解室”“冬不拉调解法”等特色解纷模式;积极巩固拓展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开展跨域诉讼服务、二审网上立案试点,实现二审立案全流程在线办理;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加强对新业态领域从业者权益保障,深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开展“终本清仓”“小标的、大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把司法为民做到群众心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上,自治区高院各相关庭室负责人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涉外法治建设及审判工作情况、保护大美新疆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等内容进行集中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