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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会同工商联与企业家座谈
【人民法院报】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作者:王书林 张 婷 杜华祥  发布时间:2024-09-20 10:24: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同自治区工商联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刘会军和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参会并分别讲话。


  会上,新疆高院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在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格局、营造企业安心经营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和加强涉企诉讼司法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工商联通报了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当前全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与会企业家们就现阶段企业发展瓶颈和司法需求与参会的新疆高院法官们进行讨论交流。


  刘会军指出,当前新疆民营经济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发展信心不断增强,自治区工商联与新疆高院的沟通联络机制也日益完善,要充分认识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希望新疆高院能够持续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关注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打牢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新疆高院始终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方案二十条措施》,推行“法院﹢工会”“法院﹢商会”等纠纷解决新模式。针对企业家代表反映的立审执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新疆高院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全区法院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持续完善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聚焦市场主体感受,为各类企业主体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9月20日1版)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