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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大学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8-12 17:31: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新疆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签约仪式在自治区高院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新疆大学党委书记代斌共同为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揭牌。


迪里夏提·沙依木在致辞中表示,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全区法院提高涉外司法能力,以法治护航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实需要,期待院校双方合作取得更大成效。一是持续完善合作机制,搭建理论及案例研究平台,参与课题研究,总结涉外审判规则,完善涉外法学理论,打造院校合作新模式;二是持续延伸育人领域,搭建全方位、各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多维度、多层面的法治人才;三是持续拓展院校合作,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强化资源共享、双向交流、实践锻炼。


代斌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签约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双方必将进一步发挥优势,深化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在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对外交流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新疆建设水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新疆贡献法治力量。


据了解,通过签署协议,自治区高院与新疆大学将在干警培训、课题讲座、挂职锻炼、课题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形成深度合作。


高院相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新疆大学相关副校长、学院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新疆高院法官管理处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