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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红岩在昌吉州法院调研时强调 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 努力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上走在前列

  发布时间:2024-08-12 11:59:46 打印 字号: | |


8月8日至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都红岩深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及木垒、奇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看望慰问基层干警,详细了解司法服务、案件办理、诉源治理等情况,实地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并与昌吉州中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


都红岩指出,昌吉州两级法院团结干事的环境好、积极作为的精神好、队伍建设的风貌好,在服务大局、审判执行、法院建设等方面有新气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都红岩要求,昌吉州两级法院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履职,抓牢提质增效,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努力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上走在前列。要突出政治建院,在坚持党建引领上走在前列。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建设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提升审判质效上走在前列。不掩饰短板、不回避问题,突出重点难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靶向用力解决,持续推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要做实能动履职,在“五源”治理上走在前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整合基层解纷力量,纵深推进“诉源、案源、执源、访源、赔源”治理走深走实,全面推动矛盾源头治理、纠纷实质化解。要细化严管厚爱,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走在前列。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全链条体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抓实“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要勇于求新求变,在拓展路径增强活力上走在前列。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决策部署,自我检视、内部挖潜,畅通条线沟通渠道,统筹用好援疆资源,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

期间,都红岩还调研走访了部分企业,实地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霞,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马红军,党组副书记、院长钟敬林参加调研。


 

来源:新疆高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