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红岩针对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提出以“三个责任制”为抓手做好全区法院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责任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不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以狠抓九分落实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司法改革任务,层层拧紧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按时高质量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审判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贯彻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