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IP”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机卡分离,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同时运作,不法分子远程操作“GOIP”设备,可随意切换手机号码冒充公检法、税务、电信、银行等部门工作人员拨打诈骗电话。近期,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搭建“GOIP”设备帮助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案件。
2023年6月至7月间,谢某按照上家“阿军”的安排从广东到新疆从事“手机口”业务,谢某明知架设“GOIP”设备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提供号码转接服务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按照“阿军”提供的作案设备搭建简易“GOIP”在多地开展“手机口”业务,为境外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并非法获利。
谢某通过架设“GOIP”设备为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提供通讯中继、转化本地手机号等技术支持,使其通过远程控制向受害目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冒充百万医疗保险的客服实施诈骗,致使被害人王某被骗取30123元、被害人田某被骗取110000元,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共计37043.7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害人王某、田某被骗的140123元全数追回。
谢某明知诈骗团伙实施电信诈骗,仍积极购置设备,为上线架设通话线路提供技术支持,维护设备正常运行,造成了两名被害人被诈骗14万余元的犯罪结果,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因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043.75元。
广大群众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切勿贪图“高薪”,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若遇到自称“客服”“某公司工作人员”“公检法”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切勿轻信,应当拨打电话向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坚决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