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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没想到居然当庭拿到了误工费!”
  发布时间:2024-05-14 11:31:13 打印 字号: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 王娟

“王法官,我该怎么办啊?你可一定要帮帮我。”见到王娟的第一面,麦麦提语气焦灼,脸上更是愁容满面。

原来,麦麦提是一名上岗不久的出租车司机,2023年9月的一个早上,他驾驶出租车与一社会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虽认定对方司机负全责,但对方司机只赔付了车辆损失款项,拒绝支付营运损失费用,为了追索误工损失,麦麦提找到了王娟。

“你先别着急,既然事故已经认定对方全责,那么你是可以向对方追索误工损失的,这是民事起诉状制式模板,你可以参考这个形式,向对方提起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王娟拿起放在桌边的资料,细心为麦麦提解释道。

麦麦提将原、被告主体的身份信息填全后,王娟立即电话联系对方车主,试图开展调解工作。

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案件不能一立了之,一判了之,调解是要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的,这是王娟的法治信条,也是她工作的生动实践。

“我现在人在国外,案件调解不了……”

“这个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我是有异议的……”

“出租车的营运损失凭啥让我赔呢?这我接受不了。”

王娟法官刚说明来意,对方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可王娟不能让调解陷入僵局。摆事实,讲明法律依据,才能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让对方心服口服。

“每天235元的营运损失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这一点希望你能明白……” 王娟在电话中娓娓道来,从出租车营运的损失费用,再到法院的裁量依据,一一向对方阐述清楚。

最终,原本态度强硬的当事人愿意线上开庭接受调解,并当庭支付了误工损失费用2300余元。

“没想到居然当庭拿到了误工费!”随着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落笔签字,麦麦提为王娟竖起了大拇指。

“法官多动嘴,群众就能少跑腿,有时候当事人双方情绪对立,很难听进去对方的话,但有了法官从中调和,就能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王娟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