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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以案释法 公检法联动强化知产刑事保护
作者:刘钰  发布时间:2024-04-30 11:45: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强化条线业务指导力度,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点工作部署要求,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赴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及公检法同堂座谈交流活动,共30余名干警参加。


庭审观摩

此次观摩庭系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庭审节奏合理合规,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围绕具体犯罪事实和量刑,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某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严谨规范、气氛庄严肃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摩庭审结束后的同堂座谈交流活动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会同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及喀什地区公检法相关业务部门介绍了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确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量刑尺度等司法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聚焦健全完善联系会议制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制度机制建设、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等方面开展座谈交流,并针对当地公检法机关提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商品价格的衡量以及案件管辖等实务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全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指导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同时持续强化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指导辖区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形成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合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源:新疆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责任编辑:杨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