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法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交流调解工作
资料图片米东区法院法官深入辖区进行法治宣传。赵 祺 摄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促推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带领辖区法院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提升,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推进诉源治理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
■做深 加强调解培训
乌鲁木齐中院制定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院党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领导、骨干走在前。自今年3月初起,乌鲁木齐中院党组书记崔文举带领业务骨干前往乌鲁木齐各区(县),与当地区委区政府领导座谈交流,做好统筹协调对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诉源治理由人民法院“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力”转变,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系统工程。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律师、公证、仲裁等多方联动机制,在线集成更多解纷资源,汇聚并壮大诉源治理力量,关键要加强对多元调解的精心培训与指导。”乌鲁木齐中院院长叶敏对多元调解培训提出要求。
“各区(县)基层法院紧贴实际,瞄准诉调对接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掀起了多元调解集中培训热潮。”乌鲁木齐中院政治部主任熊秋英介绍说。
3月22日,水磨沟区人民法院组织辖区230人参加诉源治理多元调解培训会,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吴梦琦和干警李亚君围绕调解技能、解纷技巧和法律适用授课,现场答疑解惑。
“我在今天的培训中学到了许多解纷方式方法,今后的调解都能用得上。”来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如司坦木·马合木提高兴地说。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院长曹玉玲带队与司法局磋商,联合签订人民调解员轮训合作协议,组织开展“沉浸式”调解轮训,加大对基层调解力量的指导力度。该院审管办主任缪晓丽、民一庭庭长陈玲霞等业务骨干据案阐法,传授案情分析、动员疏导的调解方式方法。轮训过程中,该院制作“基层调解人员通讯录”,留下了联络方式,办案法官和人民调解员都能够随时相互联系,即时解决调解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参训人员普遍称好,调解员杨俊文说:“这才是真正的‘无缝对接’。”
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在组织进行集中培训的同时,选派8位法官分别包联所辖8个乡镇和街道,开展多元调解“传帮带”,指导无讼社区(乡村)创建,深受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欢迎。
全市基层法院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使用,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组织到法院“跟班学习”,增强调解人员法律知识储备,调解能力水平得以全面提升,为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都红岩充分肯定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做法:“聚力推进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做实 深入基层普法
“按照统筹部署,当前两级法院精心指导‘无讼社区(乡村)’创建,力争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以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消于无形’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乌鲁木齐中院副院长张明介绍。
米东区人民法院辖区位于乌鲁木齐城郊结合部,该院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中心,以设在工业园区密集的铁厂沟人民法庭和农业兴旺的羊毛工人民法庭为基本点,集结调解力量,有序推进基层诉源治理。
米东区法院在铁厂沟法庭设立6个法官工作站,同时在所辖17个社区、14个村设立便民联系点,实现惠民司法全覆盖。在羊毛工法庭设立“稻香调解室”,聘请农村“五老乡贤”加入纠纷调解。在这里工作生活了五十余年的马学新被聘为调解员,他躬身力行、一丝不苟,调解成功率达99.78%,被新疆高院树为基层一线的“调解标杆”。
本着“抓前端、治未病”目标,新市区人民法院着眼基层、力量下沉,推进诉源治理向基层“治理前哨”延伸,通过广泛开展巡回办案和法治宣讲,用力夯实更高水平的基层法治根基。
3月20日,新市区法院组织安宁渠人民法庭走进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巡回办案,针对农村借贷纠纷居多的实际,刘萌等办案法官据案讲法,就民间借贷合同主体资格、借款用途和还款期限约定等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宣讲结合实际、通俗易懂,广大村民受益匪浅。
“法官们尽职尽责,脚踏实地服务群众。这种以案释法的普法方式既生动、又实用。”北大路村村委会副主任李宝点赞。
“我们将诉源治理的重点放在最基层,立足基层设立金融、道交、劳动争议、婚姻、旅游5个法庭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邀请56个调解组织加入调解并扩大法治宣讲,就是为了护民生、增民利。”新市区法院党组书记张俊表示。
■做细 用心用情调解
乌鲁木齐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兰莉介绍:“经中院党组精心部署,当前两级法院正紧锣密鼓,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和‘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尽力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紧密结合。”
天山区人民法院与司法局推出诉调对接协作方案,联手司法局与黑甲山街道10个社区、新华北路街道13个社区对接,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了与基层调解组织的相互衔接。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紧抓“总对总”在线连接,在现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会、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组织、丝路南山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等机构资源基础上,逐步扩大与调解资源的在线连接合作。
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精心指导人民调解员,依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搭建起预防在先、诉前调解挺前、司法裁判终局的“线上枫桥”治理体系,实现当事人优先选用“线上枫桥”化解纠纷,让辖区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真想不到,没有出庭,这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功能高效便捷地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当事人董某某由衷感谢道。
2023年9月,董某某父亲去世,留下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魏户滩路房产一套。董某某父亲与王某属于再婚,董某某希望尽快与继母王某对房产进行分割,但王某分割意愿不强,甚至连电话都联系不上,董某某遂起诉。
当事人王某远在成都,到庭诉讼成本大,头屯河区法院从便利当事人诉讼的角度出发,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视频调解方式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线上调解前,法官助理翟军强与人民调解员肖秀丽联系对接,指导肖秀丽分别同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向他们讲解视频调解的连线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确定了调解时间。
今年3月18日,翟军强、肖秀丽早早来到视频调解室,做好了视频调解前的所有准备。视频连线中,肖秀丽向双方当事人展示诉讼材料,并就案件事实进行调解。基于先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过有效沟通,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自愿放弃房产继承,纠纷得到化解,双方重拾亲情。
头屯河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丽华说:“我们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线上调解,80%以上的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线上调解效率高、零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