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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2个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1: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分4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其中,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和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的经验做法入选。



红旗人民法庭


去年以来,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赓续红色血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配强力量、苦练内功、多方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调处在诉前、纠纷化解在萌芽。


红旗人民法庭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吸纳综治、司法、信访、妇联等15个部门驻点调处,支持司法所通过“庭所联动”组织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村村都有调解员、解纷网络全覆盖;结合多发频发纠纷类型,建立婚姻家事、涉农、劳资、借贷、交通等8大调解人才库;坚持“多方联动+专业引领+分类培训”,成立由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妇联主席等组成的专业讲师团,为调解员人才库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精准提升类案调解能力;发挥人民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对辖区72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培训;坚持“坐下来听+走出去看”相结合,构建“1+N”以调带培机制,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持续落实落细,红旗镇7个村成功创建“无讼村”,平安乡村建设根基不断夯实。


老奇台人民法庭


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老贾来了”特色调解品牌 ,创新“3+3+3”基层解纷机制。2023年,老奇台人民法庭化解“三农”纠纷近400件,群众满意度100%。


老奇台人民法庭主要审理涉10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及涉县域金融案件,并负责江布拉克景区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打造“法庭+N”调解网格,组建以人民法庭为纽带,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乡镇站所和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要力量的纠纷调解“朋友圈”,每月向乡镇有关调解组织委派案件先行调解;总结“三段递进”调解方法,将辖区纠纷划分片区,由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乡镇、站所组织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律师进行联调。


此外,老奇台人民法庭还以创建“金麦穗”品牌为抓手,发挥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开通“三农”纠纷调解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土地、农资及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类纠纷。每年春秋两季,人民法庭法官踩着“田埂子”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农牧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共建共治、联防联控的“三农”纠纷数据常态预警机制,强化源头预防,让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