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交叉执行,是将辖区内执行难度大、情况复杂的 “钉子案”“骨头案”,通过指定、提级,由上级法院自己执行或交由辖区执行力量更强的法院来执行,并形成有力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涉,确保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为最大限度激活交叉执行效能,发挥“鲶鱼效应”,新疆法院紧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部署安排,提升执行效能,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均得到较大提升。截至2024年2月29日,169件交叉执行案件已执行到位3072.76万元,用到手的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见效果,推动执行工作创佳绩、开新局。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新疆法院如何以“激活交叉执行”为题,作出人民满意答卷!
新疆高院转换工作思路,加强案件排查梳理,选取2批次163件案件涉及13个地州,上下联动、平级联动、携手破解执行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信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伊犁某农牧业公司、张某、邓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可变现财产处置难度较大,执行工作进展缓慢,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提级执行,最终盘活了当地休闲娱乐的支柱产业,帮助当地农牧民端牢了饭碗、稳定了就业。
针对巴州和静县人民法院的一起合同纠纷难案,新疆高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及时裁定将该案指定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在采取交叉执行措施后,高效化解“执行难”问题。
全区各级法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持,兼顾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多元化、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县水管总站合同纠纷8件系列案件中,因双方当事人就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问题发生争执,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将该系列案件指定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将执行案款支付给执行人。截至目前,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已成功划拨被执行人290余万元银行存款,该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一步,新疆法院将进一步深刻把握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进交叉执行的工作安排,常态化开展交叉执行工作,以“能动司法”和“提质增效”双管齐下、一体抓实推进执行工作,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