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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纪念日,一起追“锋”!
  发布时间:2024-03-06 11:08:33 打印 字号: | |

三月春风暖人心,雷锋精神永相传。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雷锋精神 ,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雷锋”活动,掀起传承雷锋精神的热潮。


学习雷锋精神


3月5日,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阵地,政治部青年干警正在参观“永远的丰碑-雷锋事迹展”,干警们跟随讲解员仔细观看每一张挂图,聆听讲解员对雷锋生平事迹的讲解,更加深入了解雷锋短暂而光荣的一生。伴随讲解,干警们细细浏览着展示柜中一本本学习书籍、一件件老物品,专注倾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实地感悟雷锋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事业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将学深悟透增本领,担当作为重实效一以贯之落到实处。



弘扬雷锋精神


3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西社区“雷锋志愿者法律服务站”,一场因电影而展开的活动正在进行。“见义勇为有没有错?雷锋精神还要不要弘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张佳璐、刑事审判第三庭四级高级法官潘晨及机关党委二级调研员华新辉在现场,以热映电影《第二十条》为教育题材,结合该影片中所讲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内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来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普法工作,没想到的是,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特别认真。”潘晨说,其实公平正义本就在每个人的心中,普法工作只是把它点燃。


自2021年3月3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门街道东环路西社区联合成立了全疆首个“雷锋志愿者法律服务站”以来,将法律服务和雷锋精神传承相结合开展了各类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法官现场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举办雷锋事迹展览等。


践行雷锋精神



3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北社区“矛调工作站”,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一级法官杨旭暖,民事审判第二庭二级法官毛静怡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平易近人的语言,就居民关心的电信诈骗、网络购物、借贷纠纷、拖欠工资等涉法问题进行讲解和解答,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活动现场座无虚席,居民们全神贯注,并收到居民一致好评。


在和田地区墨玉县吐外特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2024年第一批结亲干警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结亲干警3月5日一到村里就和喀拉亚尕其村志愿者服务队联合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之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并对村容村貌进行治理,清洁环境卫生,净化生活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今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围绕“传承雷锋精神 传递法治力量”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雷锋”活动,让雷锋精神落地生根、星火相传。


 
来源:新疆高院宣教处、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