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过去一年,全区法院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木沙·买买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基础上,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6项具体工作任务,保障各类经营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
木沙·买买提表示,新疆全区法院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思路。法官们深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的同时,着力解决企业和企业家反映最强烈、最担心的问题,实施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强化企业“全周期”司法保护,为护佑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撑起了法治保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了司法力量。
谈到善意文明执行,木沙·买买提点赞说:“全区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紧盯执行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办理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严格审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积极采取信用预警、信用修复制度,避免信用惩戒措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木沙·买买提建议,希望新疆全区法院在自治区当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立足司法职责、强化政治担当,跟进自治区推出的“八大产业集群”建设与发展,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经营主体司法需求,能动司法厚植“法治沃土”,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