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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举办全区法院首次审委会同堂培训
  发布时间:2024-02-21 10:08:3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张军院长对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建设,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以强化政治建设为引领,以转变审判理念为先导,以吃透读懂指标体系为基础,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提升全区法院审判质效,2月20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主持召开全区法院审判委员会(扩大)会议暨视频培训会,对今年审判委员会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区三级法院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训学习,这在全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中尚属首次。


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并就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开展授课。



会议强调

全区各级法院院长要高度重视审委会工作,要通过主持审委会,切实履行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抓好审委会决议事项督办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审委会各类决议事项得到坚决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切实把审委会履职重点放在“抓大事、议要案”上,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进行研究,加强权威性指导,提升审判质效,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要对审委会讨论的具有法律适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案件组织编写为典型案例,努力实现个案价值的最大化,为类案裁判提供指引和参考。


会议要求

全区各级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审判理念,进一步运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发挥指标的激励引导作用,重点在解决问题和优化完善审判管理措施上下功夫。要明确目标任务,坚持能动司法、实质解纷,不断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法治建设。要深入调查研究,务实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和工作机制,做好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指标提升。要树立全局观念、提升系统思维、拿出务实举措,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

 
来源:新疆高院审管办、宣教处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