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期自治区两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精神。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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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职责,数据详实、案例丰富,体现了很高的政治站位、强烈的为民意识,获得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并高票通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疆法院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稳定,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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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铸牢对党忠诚,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规守纪,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全面监督,坚持把制度捡起来、漏洞补起来、机制建起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特别是深化离岗党员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坚决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努力营造新疆法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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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新春佳节临近,要增强系统思维、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高质量对外开放水平,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强涉外司法审判工作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参会院领导作交流发言。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家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书记、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铁路中院党组成员,驻村工作队领队、队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