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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4-01-19 10:24:34 打印 字号: | |

1月18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近期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精神等。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出席会议并讲话。



01

会议指出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



02

会议强调

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等,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促进新疆法院各项工作,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03

会议要求

要找准找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首位,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司法审判工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公正与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4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抓“三个规定”落实落细,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家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党支部书记、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铁路中院党组成员,驻村工作队领队、队长列席会议。


 

来源:新疆高院办公室、宣教处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