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广东深圳召开。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和人民生活幸福。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社会各界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期待更高、要求更高,司法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责任更重。12月15日,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广东深圳召开,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部署,系统谋划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裁判规则体系不断健全、审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高水平保护还有差距。必须要有‘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气魄和决心,久久为功把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化理念变革、制度创新、素能提升,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更有力担负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张军提出5点要求——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念变革。理念是行动的指引。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关键是更新审判理念,把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积极能动、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严格保护理念。严格保护落实不够,是当前的主要矛盾。严格保护的目的,不止于让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要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以严格公正司法树立鲜明导向。要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要依法及时救济,树牢、践行“如我在诉”的意识,充分把握知识产权保护救济的时效性对权利人的特殊重要意义,发挥好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做实提质增效。
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知识产权是法定的,知识产权审判必须依法,但做深做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可以且应当做到能动司法。要做实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查清全案事实、准确判断当事人主观恶性及行为危害程度的基础上,依法确定保护重点,依法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当事人之间存有一定合作基础、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均、主观恶性不大的案件,依法稳慎适用刑事处罚;对于行为人侵权恶性深、危害后果严重、类案查证难的,即便被侵权方谅解也要依法严惩,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不手软。要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深层次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推动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敏锐发现“一事两诉”“批量诉讼”等所谓“维权”案件,规范裁判尺度,做实类案同判,依法从根本上解决。要用足用好法律规则,把握法的精神,创造性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兜底性规定、原则条款、法律目的条款,妥善应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在规范下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理念。法律是平衡的艺术,司法审判是利益平衡的过程。要统筹公正合理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关系,准确划分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行使知识产权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间的法律界限,使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创新贡献程度成正比,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研究完善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诉讼制度,坚决规制和制裁“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要统筹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落实党和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部署,依法履行平等保护、国民待遇等国际义务,树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公信力。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要围绕“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目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要立足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统筹优化知识产权法庭全国布局。要做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重在做实化学反应,不仅仅以当事人诉求、检察机关起诉来确定案件性质,而是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刑事追诉依法协同,确保裁判实现更好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效果。
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以更高质效的司法保护融入和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关键在于做实“打通”:纵向“闻令而动”、横向“应者云集”,形成保护合力。要做实审判监督指导,做实全员绩效考核,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激发内生动力,努力以更严格的审判管理促推实现更优的审理质效。要做实双赢多赢共赢,主动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加强与产学研用各领域沟通交流,实现“1+N”综合保护的更佳效果。
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国际影响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刚需”,是畅通国际贸易的“标配”,更是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保障。要更加关注案件办理质效,集中精力精审疑难复杂案件,勇于瞄准国际前沿和先进规则,作出更多在国际上具有规则引领性的司法裁判,努力跟上、适应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需要。要讲好中国知识产权审判故事,深耕细作知识产权审判案例“富矿”,从全球受众角度出发,注重深活兼具,以听得懂、易理解、能接受的故事,彰显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任大国形象。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健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要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方向,一体融合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要把政治意识、法的精神融入案件办理,切实做到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既内部挖潜、又建强“外脑”、更重实践锻炼培养,加快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相对稳定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要结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针对性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贯通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和廉政建设,把专业性很强的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会议还通报表扬了100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150名先进个人,发布了8件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案例。
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陈志列,专家学者易继明,中宣部、最高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向左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主持并宣读表扬通报。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致辞。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陈志列,专家学者易继明,中宣部、最高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全国人大代表方兰、张永明、黄超、褚晓飞,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负责同志,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高院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负责同志及知识产权审判庭主要负责同志,各知识产权法院、部分中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负责同志,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高级、中级和有关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干警视频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