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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检察院举行首次交流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3-12-15 18:18:44 打印 字号: | |

12月14日下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两院”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研究商议共同关注关切的工作事项,找准找实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深化法检良性互动,完善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治区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前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署要求,自治区法检“两院”结合工作实际,共同起草形成拟会商事项清单,经双方充分研究沟通,形成7个方面12项会商事项,涵盖法检“两院”大部分中心任务、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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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围绕共同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共同深化全面依法治疆实践、共同健全服务保障大局机制、共同提升审判和检察工作质效、同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同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技术支撑保障方面进行意见交流,达成共识。


“今天,自治区法检‘两院齐聚一堂,面对面交流互鉴、共商发展,规格之高、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推进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迪里夏提·沙依木向长期以来全区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希望法检“两院”以此次会商为契机,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协作机制、协同机制,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在司法审判、检察工作中。围绕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迪里夏提·沙依木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层次、机制性的突出问题,凝聚共识,切实将会商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同题共答,共同研究出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更加注重各族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坚持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民之要事”,将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联合出台切实可行制度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共促成果转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高继明指出,自治区法检“两院”加强协作、增进交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既是工作所需,更是履职之要。要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建设;要坚持同频共振,更好运用会商成果。本次会商事项涉及自治区法检“两院”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问题,需要锁定目标,并在持续抓落实中加强支持配合。对没有纳入会商事项的其他问题及法检面临的共性难题,要加强日常沟通,在协商统一的基础上,积极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共同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要坚持同心协力,更好凝聚法治合力。建好用好自治区层面的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履职办案中的具体问题,推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美丽新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来源:新疆高院办公室、研究室、宣教处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