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党建引领,立足司法职能,不断丰富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实践载体,巩固扩展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向西开放等方面下功夫,探索形成了极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让“枫桥经验”在天山南北扎下了根。
勇挑重担 把法庭建成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
新疆法院始终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来谋划推进,从维护社会稳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高度认识和处理矛盾纠纷。
助力培育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服务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先行先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相继在全县除人民法庭所在乡镇以外的27个乡(镇、管委会、场)、568个村(社区)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建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站,通过定期走村入户普法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解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纠纷,培育法治意识,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水平,营造主动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环境。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永丰渠人民法庭距市区55公里,负责周边3个乡镇的案件,人口数2.24万人,居住分散,永丰渠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各民族杂居、农牧业并存、城乡结合的特点,打造“党旗下、马背上、指尖上”的枫桥法庭,邀请辖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干部、地方乡贤等入驻“特邀调解室”,构建法官、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村支书协调联动的网格化诉源治理体系;通过车载、马背、步行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农牧区每一个角落,法官年均深入农牧区走访36次,做到服务基层群众“一个都不能少”。
同时,该法庭研发多语言智能翻译平台,实现汉、哈、维三种语言和文本互译,双语裁判文书翻译应用率达95%,为传统马背法庭插上现代信息化翅膀。
近年来,新疆法院不断夯实基层基础,174个中心法庭中,167个设立立案窗口,171个实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145个实现跨域立案、网上缴费,157个建立科技法庭,实现视频调解,把法庭建成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
聚焦核心区建设 服务国家向西开放
近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标志着新疆已经从相对封闭的内陆变成对外开放的前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重大战略。
作为自贸实验区之一的喀什市,每年经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涉企案件较多,新疆法院立足护航“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推动在园区成立喀什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就近从快解决涉企矛盾纠纷,服务园区企业创业创新、健康发展。
哈萨克斯坦公民卡某经常往来于中哈两国,从事边贸生意,2022年3月,中国公民哈某向其订购一批玩具,卡某交付货物后,哈某余1.16万元迟迟未支付,卡某遂寻求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帮助,法官任利军与中哈联合平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促成调解,最终哈某付清货款,仅用一天就化解了这起跨国纠纷。
该平台是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服务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重要部署,集成审判、调解、仲裁、公证、律师等多个职能部门于一体,构建便利快捷、智能精准、低成本的“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平台成立以来,诉前化解合作中心纠纷301件,审结民商事案件181件,召开联席会6次,开展普法宣传101场次,为服务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作为“枫桥经验”在边境口岸的成功实践,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广至阿拉山口、巴克图、红其拉甫8个口岸,设立法官工作室、巡回办案点,今年以来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9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40件,调解率68.92%,逐步形成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一站式”涉外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扎根沃土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新疆法院的人民法庭扎根巩固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最前沿,承担着乡村司法供给,服务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时代责任。他们找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切入点、结合点,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涉扶贫领域案件。
喀什地区疏勒县4700余名农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受损1108.8万元,该县5个人民法庭联合成立矛盾调处工作组,为1590名农户追回373.5万余元,并持续跟进化解。
和田市玉龙喀什人民法庭围绕玉石交易特点,成立“玉河调解室”,就地化解涉玉器纠纷,结合玉石交易典型案例开展司法宣传,规范玉石行业行为规范和竞争规则。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年产13万吨哈密瓜,荣获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2023年8月,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人民法庭接到社区联络员通知,社区居民阿某与瓜商邓某因卖瓜产生纠纷,法庭庭长夏海来提当即带领干警前往瓜地,原来因今年气温畸高,加之阿某管理不善导致部分瓜地烧秧、死秧,双方遂对年初商定的收购价格产生分歧,争执不下,引发矛盾。夏海来提认真倾听双方诉求,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分别作出让步,在原先约定的价位上进行微调,最终邓某将64亩哈密瓜全部收购,双方的损失降至最低。
淖毛湖人民法庭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哈密瓜销售纠纷多发频发开展示范性诉讼,帮助辖区农户规范《哈密瓜预售合同》《哈密瓜买卖合同》样本,预判易发纠纷,护航“淖毛湖哈密瓜”品牌,让瓜农过上了“甜日子”。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培育过程中,新疆各基层人民法庭紧盯稳粮、优棉、强果、兴畜目标,积极对接司法需求,为辖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提供“全链条”司法服务,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锦上添花 助力旅游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新疆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文化润疆工程和旅游兴疆战略,护航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伊犁州州直法院在那拉提、喀拉峻等景区设置毡房法庭、马背法庭,让优质司法服务惠及八方游客。
5月28日,来自四川省的游客张某在喀拉峻景区某农家乐毡房入住期间,因灯光照明不足不慎摔倒,与农家乐协商赔偿事宜产生纠纷。
于是,张某向伊犁州特克斯县人民法院喀拉峻旅游“毡房巡回法庭”负责人玛那甫·米卡尔丁求助,在玛那甫耐心地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农家乐当场退还张某50%的住宿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法院在将军山滑雪场、库木塔格沙漠公园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推动“法旅融合”,针对景区内滑雪、骑马、沙漠越野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向经营者发出司法提示并推送典型案例,督促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和保护设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明确告知,提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等,助力营造安全、有序、舒心的旅游环境。
目前,全区各级法院在景区共设立102个巡回法庭、56个法官工作室,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巡回法庭全覆盖,审理案件76件,诉前调解363件。与当地党委政法委、文旅局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15条司法建议,深入景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1.3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持续擦亮“新疆是个好地方”靓丽名片。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道路上,新疆法院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着力把人民法庭打造为彰显司法公信的最前沿,诉源治理的主力军,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基层治理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