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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流域司法保护 | 兵地铁法院联手保护塔河流域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8-30 17:51:47 打印 字号: | |

8月29日,碧水清波的孔雀河畔,兵地铁法院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推进会在库尔勒市召开,多家法院聚焦生态话题,共话司法保护经验,共同推动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图为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推进会现场。道那 摄


过去十年,新疆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高效利用。全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4906件,审结73762件,其中涉及塔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338件。


近年来,新疆法院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体系更加健全。根据辖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和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全区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交由铁路法院集中管辖。今年2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乌鲁木齐环境资源法庭”,标志着新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出新步伐。


青藏高原新疆部分涉及新疆4个地州市的14个县,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定司法举措,确保《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今年9月1日顺利实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先后启动《塔里木河流域综合规划》等编制工作,为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规划依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兵地铁法院统筹谋划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现全方位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打造环资审判新亮点,护航塔河流域绿色发展……


推进会上,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进行交流发言,兵地铁法院签署塔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并发布司法协作倡议书。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全区各级法院要增强塔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增强塔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力,深入司法协作、深化府院联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筑牢塔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