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案例研讨指导审判实践,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近期,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评选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优秀案例38篇、司法建议10篇。其中,新疆法院1篇案例获得一等奖,3篇案例获得三等奖,1篇司法建议获评优秀司法建议。
案例一等奖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诉新疆某化工制品有限公司、刘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案例三等奖
某新疆煤化工(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文某、谢某污染环境罪一案
——哈密铁路运输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诉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诉某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优秀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