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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乌市新市区法院推行诉前司法鉴定机制
作者:王书林,高馨月,张 婷  发布时间:2023-06-08 10:02:2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医疗纠纷、建设工程施工类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这两类案件大多需要司法鉴定,容易出现调解困难、审理周期长甚至形成案件积压、超审限等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经过反复论证,推出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机制,将医疗纠纷、建设工程施工纠纷需要司法鉴定的案件鉴定程序置于诉前,优化办案模式,同时在诉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听证,先行了解案情,有效遏制案件超审限,促进办案提质增效。

    

为实现诉讼流程的加速运转,该院对可能需要鉴定的案件,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预估诉讼所需费用、所耗时间和人力成本;对各种纠纷解决程序利弊进行对比,促使双方当事人对是否需要鉴定准确掌握,进而作出合理选择;对申请司法鉴定的案件,在调解平台上登记为在线解纷案件,再组织开展听证和委托鉴定工作,减少因等待鉴定造成的时间浪费。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鉴定意见可以提前固定无争议事实,为后续案件审理打下基础,形成原告主张有根据、被告给付有依据、法院审理有证据,诉前委托司法鉴定机制能够快速将纠纷化解在前端,做到繁简分流,有效缓解办案压力,缩短审理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推动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来源:人民法院报(6月8日4版)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