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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喀什诉前调解强化农村诉源治理
作者:王书林,李小进,杨 磊  发布时间:2023-05-15 10:14:40 打印 字号: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处边陲,多民族农牧民聚居。2022年以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诉源治理的重点放在农村,鼓励引导当事人到农村调委会进行调解消弭纷争,调解成功率达95.57%,诉前调解高效推进了诉源治理。

据了解,喀什中院依靠各乡镇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发动村两委在当地2296个村组建、重建村调委会,遴选、确定人民调解员,为非诉解决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与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住建等14个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起以基层人民调解为基础,司法调解主导引领的农村调解阵地。

按照喀什中院党组部署,各县市法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和村两委,将当地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教师、老战士“五老乡贤”充实到调委会,壮大调解员队伍。这些人熟悉当地群众,了解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充分发挥其处在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与当事人聊民俗、讲法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劝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达成共识,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力争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源头遏制和减少诉讼。

喀什中院和各县市法院紧抓对农村调委会的诉前调解业务指导、纠纷化解跟踪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基层调解与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同时,扎实落实进村入户长效工作机制,敦促农村调委会充分发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当前,基层调解能力、调解效果明显增强,民事诉讼案件大幅下降,诉源治理得到有效强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