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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新视角·察县 | 不配合执行还推搡他人?拘留!
作者:格玉洁 叶尔兰.黑木然  发布时间:2023-04-18 11:05:15 打印 字号: | |

司法警察在执行现场维持秩序。通讯员 格玉洁摄

私自将已达成和解协议用于偿还欠款的土地出让给第三人,对执行法官态度恶劣,还推搡申请执行人,4月11日,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克某予以15日的司法拘留。


2020年7月9日、7月15日,察布查尔县法院分别受理了王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克某2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案款本金84800元。经过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克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9月15日,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克某以顶账的方式将其名下位于察布查尔堆依齐托海村的160亩林业地、160亩荒地和110亩耕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王某耕种,耕种期限为13年(2020年10月至2033年3月30日),克某承诺该顶账土地无其他争议。


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因被执行人克某不配合一直未能实际耕种该土地。2023年3月26日,被执行人克某在未向法院告知的情况下将已约定顶账的12亩地转让给他人,获取转让费36000元。


4月11日,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传唤被执行人克某到法院说明情况,在执行和解过程中,被执行人克某态度恶劣,并推搡申请执行人王某,执行法官当即制止并交由司法警察处理。察布查尔法院结合被执行人克某的推搡行为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认定被执行人克某严重干扰司法秩序,对司法权威造成严重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等相关法条的规定,决定对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