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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作者:李瑞琦  发布时间:2023-02-28 09:26:04 打印 字号: | |

2月2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高院党组在家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及其他同志围绕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着力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一个坚持”的深刻论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

要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诚践行者,当好法治新疆建设的排头兵。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部署,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和隐患防控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贡献力量。打好涉疆对外斗争主动仗,选拔培养一批懂法律、懂规则、懂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利,让各族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切实强化政治保障,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树牢公平正义的司法形象,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


会议要求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党建与业务融合,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党支部书记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工作精准化、数字化、科学化、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组班子要分别联系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计基层,问计于民,推动新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理论学习,交流思想、碰撞启发、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学习吸引力,把务虚的学习变成务实的践行。“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把公平正义价值观真正印刻在广大干警心里。

高院在家院领导,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党支部书记、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铁路中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高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