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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召开2023年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21 09:29:50 打印 字号: | |

2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23年任务。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全区法院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上来,对标对表研究贯彻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会议指出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九届历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强调

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高院党组各项工作安排开展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新疆法院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要求

要在纠“四风”树新风上持续发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顽瘴痼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维护公正廉洁司法。保持惩治司法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会议强调

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强化党章意识,强化纪律教育,强化制约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完善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深化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


会议要求

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严的要求、实的措施贯彻到履职尽责、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督察部门条线指导,统筹力量,实现督察指导常态化、全覆盖。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统筹推进法院系统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阮德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主责主业做实日常监督、聚焦正风肃纪培树清风正气、聚焦“三不腐”一体推进,有力有效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坚决做到敢于善于斗争,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坚定不移加强严管严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党组书记都红岩与高院机关党支部书记代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高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各部门正副职,四级高级法官以上干警,驻院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机关纪委、督察局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高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总领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各分中院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