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安排,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浪涛、周志豪、阿克拜尔•艾克拉木代表高院党组分别对3家中院“关键少数”就辖区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进行在线提醒谈话,切实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全区法院释放从严治院信号。被约谈中院负责同志诚恳认领问题、报告整改情况,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高院对下帮助指导组、督察局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聚焦目标任务,深入查找分析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方面突出问题的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工作会议、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高院党组关于“三个规定”的相关措施,把监督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党组高位推动、督察部门抓监督落实、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宣传学习,提高主动填报思想意识。要扎实落实常态化学习、培训、宣传制度,把“三个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作为干部入职教育和在职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各级法院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法院干警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强化认知。要强化问题导向,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向“三个规定”高要求发力,紧盯月报告、季报告、线索甄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拿出务实管用的制度举措,提高填报数量和质量。
会议要求,要纳入考核体系,完善常态化督促机制。要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中体现本人及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强化指导督促,加大倒查力度。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约谈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倒查,形成警示震慑,倒逼制度执行。
会议强调,被约谈中院要摆正心态,把此次谈话当作一次向组织说明情况、反思教训的宝贵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各地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新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