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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机关召开2022年度总结表彰会议
  发布时间:2023-01-12 11:19:02 打印 字号: | |

1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召开2022年度总结表彰会议,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舞士气。高院党组副书记、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关于表彰2022年度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现场为集体三等功、先进党支部、集体嘉奖、十佳文明庭处室、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代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办案标兵及能手、调解标兵及能手、优秀审判辅助人员代表、优秀聘用人员代表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自治区高院全体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服务大局中激发使命担当,在依法履职中增强斗争本领,在司法为民中践行铮铮誓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高效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司法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干部队伍“四化”水平不断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积极贡献了力量。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一年。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院院长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敦敦教诲,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执着的事业追求,坚定信心、奋发图强、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奋力推进新疆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春节来临之际,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还代表高院党组向全院各族干警和大力支持法院事业发展的家属们,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以及高院离退休老同志们提前致以新春佳节问候!


表彰集体
集体三等功

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三庭

集体嘉奖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监督第四庭、执行第二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信息技术处、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

先进党支部

办公室党支部、机关党委党支部、刑事审判第三庭党支部、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审判监督第四庭党支部、司法警察总队党支部、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十佳文明庭处室

法官管理处、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三庭、执行第三庭、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服务中心、老干部工作处(法官协会办公室)



表彰个人
个人三等功代表

刘卓、玛依拉·木拉提江、依明江·买买提、兰宁、韩雅婷、田嘉琪、程彦榕、吴良飞等16人获个人三等功

个人嘉奖代表

沙合达提·沙依拉木汗、斯琴、闫乔乔、史志锋、陈茂华、吾麦热·伊斯马伊力、廖庆歌、艾则孜·依斯坎德尔等61人获个人嘉奖

优秀党务工作者代表

李靓、张宇辉、冯向民、苏斌等7人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优秀共产党员代表

王常胜、王晶、李辉、李秀峰、答诗婕、王昕彤、刘文旭、牙尔买买提·依布拉音等89人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办案标兵和调解标兵代表

依明江·买买提、张玉、李李、郭宣宣、刘雅文等6人获办案标兵和调解标兵称号


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代表

帕提古丽·库尔班、侯卫宁、兰宁、王芳、陈建红、王甜甜、倪敏、莫文静等14人获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称号


优秀审判辅助人员代表

刘钰、陈剑佳、杨婷、马依尔江·艾麦提、靳海雷、封倩倩、高娟娟、师爽等19人获优秀审判辅助人员称号


优秀聘用人员代表

申畅婕、叶玲玉、叶云飞、王晶晶、穆尼拉·买买提、库尔班·提力瓦地、祖热古丽·阿不都拉等41人获优秀聘用人员称号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