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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新疆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法发布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发布时间:2022-11-09 14:29: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作为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发布,其中,新疆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入选,分别是: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

昌吉州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全文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注重强基导向、加强基层治理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意见,对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


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司法资源向街乡、村镇、社区下沉,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总体格局、积极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推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作为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推动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出的新贡献。


第一,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形成尊老敬老护老良好氛围;河北安新法院白洋淀法庭积极顺应淀区生活方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就地化解纠纷,用“船上法庭”模式及时回应司法服务新需求;河北献县法院强化党建引领,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辽宁高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拓展参与基层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吉林梨树法院孤家子法庭创设百姓说事、网格说理、法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黑龙江肇源法院构建“人民法庭+联调”“人民法庭+品牌”“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江苏宜兴法院创新“法官+工作站”综合平台,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服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浙江高院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庭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安徽高院以特色先进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为引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江西安义法院石鼻法庭传承发展以“文化引领、多元解纷、全面普法”为主要内容的“古村治理法”,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山东临沂河东法院汤头法庭积极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诉源治理模式;山东淄博中院依托信息技术,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广东阳江中院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广西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海南海口龙华法院龙泉法庭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打造禁毒教育品牌,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重庆江津法院双福法庭成立商会驻庭调解室,将商会调解作为化解民营经济矛盾纠纷“第一线”,着力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四川高院坚持强基导向,推动完善农村司法体系,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全省21个中级法院制定单独考核办法,为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定量赋分;四川乐山市中法院海棠法庭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住辖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融”解纷前端治理路径;贵州大方法院达溪法庭发挥诉源治理“桥头堡”作用,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云南红河中院推出“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绘就新时代红河“枫”景;新疆呼图壁法院大丰法庭持续深化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见行见效;新疆兵团图木休克垦区法院图木休克法庭以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为抓手,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二,积极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构建以预防、打击、保护、修复为主线的法治保水机制,助力水源保护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河北邯郸永年法院广府法庭以三维联动、三心服务、三重强化为抓手,为乡村治理现代化贡献大“治”慧;内蒙古根河法院金河法庭构建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三早”机制,建立“五老”调解机制,成立冷极诉调服务站,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吉林通化法院二密法庭赓续“马锡五审判方式”历史传承,构筑大山深处的“法庭综合版”,传递法治好声音;黑龙江杜尔伯特法院胡吉吐莫法庭创建“四所一庭一中心”,开展诉源治理、蒙语调解、案件清单、巡回审判等工作,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浙江温州文成法院珊溪法庭,融入山区现代化治理新格局,打造新时代“无访法庭”;浙江青田法院腊口法庭以家事纠纷精细化治理为支点,形成“一站式”解纷、“观调式”化解和“服务型”司法基层治理模式;福建泰宁法院金湖法庭创立“背包法庭”工作模式,到景区、林区、库区和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活动,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山东汶上法院创新“四个对接”机制,将人民法庭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桥头堡和主阵地,促进县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河南温县法院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审判职能,找准契合点与辖区政府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无讼”村创建,激活诉源治理新格局,开创乡村治理现代化新篇章;湖北京山法院宋河法庭构建“服务、解纷、宣传靠前”,结合农村地区人情社会特点,探索符合乡镇综合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方法路径;广东韶关乳源法院桂头法庭立足辖区民族特色,探索创新“以小促大”工作法,积极搭建瑶乡诉讼服务平台;四川富顺法院富世法庭打造“家风文化教育基地”“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三治结合”助力辖区乡村社会治理;云南镇雄法院构建源头预防、前端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陕西榆林榆阳法院鱼河法庭将自治、德治、法治融合解纷理念贯穿始终,将多元解纷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最前沿;陕西铜川印台法院陈炉法庭发挥“女子法庭”司法韧性,助力陶瓷古镇乡村振兴;青海大通法院塔尔湾法庭实现立案无障碍、司法服务“不打烊”,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维护民族乡镇社会和谐稳定;宁夏银川金凤法院良田法庭创新乡村治理经验,完善一站式联动服务机制,服务打造良田“塞上乡村乐园”;新疆阿克苏中院充分发挥“法庭+矛调中心”联动解纷作用,完善闭环解纷体系,建立“红黄绿”预警机制,积极培育新疆法院乡村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新样板。


第三,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北京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作为城乡结合试点法庭,构建“三优化”“三层级”“三助力”“三同步”工作体系服务辖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天津西青法院李七庄法庭作为城区试点法庭,以自身建设为支撑点,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服务新型业态为核心点,多点并进、多措并举,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河北固安法院柳泉法庭作为乡村试点法庭,依托党委政府、携手地方、联合社会力量、谋求多向共治,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档加速;辽宁本溪法院田师付法庭主动履职尽责,抓前端、治源头,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非诉解纷服务体系;上海青浦法院青东法庭践行“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理念,多措并举保障劳资环境和谐稳定;江苏昆山法院花桥法庭多元协同,跨域联动,绘就基层善治同心圆;浙江宁波海曙法院望春法庭激活村镇共治“一池春水”,服务乡镇转型发展;江西九江柴桑法院沙河法庭立足城乡结合法庭定位,加强“一室两员”建设,凝心聚力,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广东深圳宝安法院石岩法庭立足城区法庭职能定位,探索服务市域治理新路径;重庆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将服务基层治理与川渝茶馆文化深度结合,创立“和顺茶馆”综合治理品牌,服务城乡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法庭搭建“法企之桥”,构建法庭与镇、街道、园区网格深度融合;山西临汾尧都法院河西法庭探索建立一体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助推新型城镇化法治改革。


第四,积极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安徽天长法院铜城法庭充分利用龙岗抗大八分校国家级党史国史教育基地优势,积极传承红色文化,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安徽濉溪法院双堆法庭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弘扬“小推车”精神,形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小推车”诉讼服务体系;江西赣州中院传承红色基因,与新时代“寻乌经验”有机结合,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社会治理”新模式;湖南宁乡法院花明楼法庭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法庭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构建起“创新+诉源治理”“科技+司法便民”“法庭+矛调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湖南通道法院临口法庭探索构建“法庭+红色”基层治理模式,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打造“红色驿站”讲堂,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法院头屯河法庭弘扬“屯垦戍边、钢铁报国”的红色八钢精神,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打造成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随着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从宏观战略布局向具体建设行动推进,基层司法特别是人民法庭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在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贡献司法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从今天开始将分批次陆续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传承红色司法文化的典型案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