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州法院新闻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进行时·吐鲁番 | 诉前调解 为矛盾纠纷做“减法”
  发布时间:2022-10-31 16:48:13 打印 字号: | |

物业纠纷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一边是物业公司叫苦——“收费难”,一边是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收费高提出质疑,双方经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

“我们接到这类案件后先是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倾听大众群体的心声,找准问题症结,然后做各方的思想工作,找到平衡点,尽量以调促和,确保案结事了。”——这是鄯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祖克热法官的感悟。

      

在今年7月鄯善县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某物业公司因业主马某拒交物业费发生纠纷,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支付自2017年9月以来的物业费共计9700余元,并要求马某承担违约金2900余元。在法院速裁团队法官调查案情时,业主马某反映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达标、楼道卫生环境不好、物业费未开具发票等问题,故拒交物业费

针对马某反映的问题,速裁团队法官与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协调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进行逐一解决。马某对物业公司解决问题表示了认可,同意交纳拖欠长达五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放弃违约金的主张并申请撤回起诉。最终这起案件在诉前得以妥善化解。


     

类似这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鄯善县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大调解”工作走深走实,推动基层治理单位融入法院解纷中来,对物业合同纠纷这类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案件,法院通过诉前委派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后进行司法确认,更好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节约群众诉讼成本的同时,减少了群众诉累,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快速解纷、快速恢复正常生活状态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鄯善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