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食药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此次公开审理邀请了乌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部门和辖区经营户代表、群众共30余人参加旁听。
案件回顾
问:法官,什么是“西地那非”呢?
答:“西地那非”属于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避免过量服用诱发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严重后果。
判决结果
(另:张某已于2022年7月20日以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6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法官提醒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地那非”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物或保健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在保健品中违法添加,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理性消费,保健品并不属于药品,也不能代替药品,若有需要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