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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新疆伊犁州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高效便民司法服务“伊”直在线
作者:潘从武 张婷  发布时间:2022-08-12 10:31:27 打印 字号: | |

 疫情当前,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新疆伊犁州直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融科技之力,通过提供高效、优质的全链条在线诉讼服务,让司法为民“网上见”,公平正义“看得见”,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8月9日,伊犁州伊宁市法院立案庭法官朱庆与远在乌鲁木齐市的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在昭苏县的被告李某三地连线,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用了2个小时,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11月,张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其伊宁市的某商铺租给李某使用,房屋租金前两年为25万元,第三年为30万元。但是李某仅仅支付了10万元租金,就以各种借口拖延,张某讨要未果遂诉至伊宁市法院。


       朱庆认真梳理案件的争议点,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了更为方便、快捷的在线音视频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远程签字确认,李某分三期支付张某40万元。


      “原本以为不去法院这个事情就要拖很久,真没想到在家用手机就解决了!而且没有花一分钱的诉讼费,真是太好了!”张某高兴的说。


       像这样视频“隔空对话”方式调解案件的工作场景,只是伊犁州直法院深化电子诉讼应用的一个缩影。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且仅需一部手机就能体验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方式,得到了越来越多群众的青睐。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不到一个小时就解决了我的问题!不但免去了我来回奔波,还选择了我方便的时间连线,为你们高效暖心的便民举措点赞!”当事人王某隔着屏幕高兴的竖起了大拇指。


       8月11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民二庭庭长赵凤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连线远在江苏省和新疆喀什市的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伊犁某房产公司与原审原告李某的借贷纠纷一案。


       庭审前,赵凤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诉辩意见,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耐心地告知当事人如何按照程序参与庭审、提交证据等注意事项。最终在赵凤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我们依托新疆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等电子诉讼平台,采取‘互联网+’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跨地域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疫情发生以来,州直两级法院信息化人员全力保障各类应用平台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州分院技术室副主任尹志远说。


       近年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深化在线审理机制,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联通并行、内网外网有序衔接的“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深入拓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在线执行、远程提讯、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网上公开、在线直播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信息化平台参与诉讼活动,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指尖诉讼”的高效快捷。


       8月以来,伊犁州直两级法院网上立案973件,在线成功调解336件,调解成功率78%,互联网庭审案件123件,审结各类案件1335件。


        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世兴说:“疫情期间,群众在线参与诉讼,不仅免去奔波之苦,还降低了出行风险和诉讼成本。我们将紧扣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畅通线上诉讼渠道,严格保障在线诉讼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以更加公正、高效、低成本、多元化地司法服务最大限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抗疫和办案两不误。”

 

 
来源: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