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新疆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某沙棘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迫停产,无法履行约定支付申请执行人的82万余元租金,企业上千名员工面临就业难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合奇县人民法院法官为此积极寻求案件解决方法,终于让申请执行人的租金得到支付,被执行人沙棘企业也“起死回生”。
本案中,被告新疆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于2015年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协议,约定原告将所属阿合奇县小微产业园区全部沙棘厂房、胡麻油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出租给被告使用。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开始,被告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因素被迫停产。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依旧无法履行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因租赁厂房所产生的82万余元租金的义务,且在协议期限届满后长期占用租赁物。
进入执行程序后,阿合奇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询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机械设备,于是采取了查封名下机械设备、冻结公司账户等措施。同时,执行法官了解到,本案被执行人新疆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本地戈壁沙棘生产企业,曾被认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阿合奇县招商引资企业。该案执行期间正值当地疫情防控关键期,企业陷入困境势必会影响该企业上千名员工的就业。此外,如果简单腾房,就要拆除机械设备,仅拆除费就高达30多万元,拆除之后的机械设备也会变成废品。如此一来,既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为保障企业拖欠租金问题能够有效解决,也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阿合奇县法院法官积极协调,多方联动,努力寻找能够实现“双赢”的方案。
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如果被执行人沙棘生产企业能够正常生产,附近的沙棘采摘农牧民可以把原料沙棘销售给该企业加工成沙棘汁等产品,有助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当地几千名农牧民的就业,提高农牧民收入。于是,执行法官积极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多次沟通后,申请执行人接受了法院的建议,同意继续将沙棘厂房、胡麻油厂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出租给被执行人。同时,阿合奇县法院积极做该企业股东的思想工作,从经营状况、市场销路等方面对该企业进行综合分析,认为沙棘产业前景很好,本县建设了万亩沙棘种植基地,有广阔的原材料产地,企业拥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具备投资价值。经过反复沟通,最终该企业的其中一名股东同意增加投资80多万元,并且愿意继续支付后续的租金。
在阿合奇县法院的帮助下,该企业在疫情期间存活了下来,不仅购置了新的生产设备,还开展了新一轮的招工。目前,该企业已经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步入正轨,且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款80余万元。该案件的解决,使得申请执行人的租金得到支付,企业的“起死回生”稳住了上千名员工的“饭碗”,还带动了当地几千农牧民的就业,有力维护了当地经济社会稳定。
原告新疆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法院没有采取强制拍卖措施,且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让他们战胜疫情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