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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新疆法院在行动 | 转账还能获得分红?想得美...
  发布时间:2022-06-09 16:48:06 打印 字号: | |

为了减轻家人的负担,部分退休老人会“心动”各类投资理财,殊不知,有人提前设下层层诱人圈套,静待算计“猎物”上套。

近日,居住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的两名退休老人就落入了套路陷阱,轻信所谓的转款可获得分红并缴纳滞纳金的投资方式,导致十几万元被骗。


案情回顾

2017年2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李某谎称自己是某收藏红利公司负责人,通过打电话、邮寄虚假文件和银行卡的方式取得被害人邢某、吴某信任,以转款可获得分红并缴纳滞纳金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邢某、吴某共计151100元人民币。

案发前,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邢某5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被害人邢某、吴某的全部损失。


案件审理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6100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被告人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相比于年轻人,老年人辨识能力弱、防范意识差,容易成为骗子“围猎”的对象。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也正在费尽心机地盯着老年人的“钱袋子”。面对此种骗局,老年人要切记投资分红有风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让骗子有可乘之机。


 

 

 
来源: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茹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