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考察,拟对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记集体三等功、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宝贵(援疆干部)记个人二等功。
现对以上拟记功集体和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8日至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来函来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1-7679063(接听时间为公示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10时-14时、下午16时至20时)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
邮政编码:8300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