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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2-05-01 20:54:03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公民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近日,新疆法院干警组成普法小分队,开展普法宣传进景区、进社区、进网络系列活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

高院刑三庭普法小分队首先来到国际大巴扎,在中央观光塔下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与过往群众互动交流,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向群众以案释法,深入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答疑解惑。



随后,普法小分队来到天山区天池路社区向居民开展普法宣讲。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分析身边典型案例,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意义、法律条款和特色亮点。普法小分队还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专题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近日,高昌区法院副院长带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深入社区、村委会、街头巷尾、健身广场、退休干部家中进行普法宣传,在景区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疑答惑。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法官释法等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干警还与群众进行一问一答比赛,让群众快速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六个亮点,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气氛热烈。


社区干部说:“今天的普法活动很有意义,对我们基层工作具有指导性,有组织犯罪危害严重,干部群众都需要增强防范意识。”



退休干部阿力木·早尔丁说:“通过你们的宣讲,我又学习了新法律,增长了新知识,作为一名退休干部和老党员,我也要当好普法宣传员,把新法律普及给我身边的亲朋好友,让大家都提高法律意识。”


 

 
来源:自治区高院刑三庭、吐鲁番市高昌区法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