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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新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看得见”
作者:杨舒涵  发布时间:2022-04-12 15:52:43 打印 字号: | |

【法治聚焦】

  “公司账户被冻结,300多名务工人员工资也在里面,还好法院采取了灵活变更方式,确保工资按时发放……”3月27日,提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的执法举措,伊犁某房产公司负责人张某禁不住赞叹。

  2021年11月,临近年底,建筑工地已经停工,务工人员急需拿到工资回家,但伊犁某房产公司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无法及时向务工人员发放工资。为让他们拿到工资顺利返乡,伊犁某房产公司向法院申请账户部分解冻。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确定变更强制执行措施,进行财产置换,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同时由被执行人提供与冻结银行账户余额等值的不动产,由执行法院进行查封。最终307名务工人员拿到总计120万元工资后顺利返乡。

  灵活变更执行措施,是近年来我区各级法院创新“执行为民”举措,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的措施之一。

  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4.65亿元。

  “全区法院针对新疆地域宽广的特点,通过‘线上+线下’‘两条腿’查人找物,依法采取拘传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将‘纸面权利’变为真金白银。”谈及民生领域的执结举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海沙尔·阿皮孜介绍,全区各地法院针对“躲猫猫、捉迷藏、玩失踪”的被执行人布下“天罗地网”,2021年以来限制高消费6.56万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3万例,共计对24.31万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强化威慑。

  善意文明执行是在依法执行的基础上,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加公正的要求。

  近年来,全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既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同时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阿合奇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杨某受疫情影响,水果滞销,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发动大家帮忙,助其销售水果340公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庭长甘露介绍,在涉民生案件中,部分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等纠纷,各地干警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用法治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助力维护家庭最小单元,为“一老一小”撑起法治蓝天。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强制腾迁执行案件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孩子需参加中考暂时无法搬迁,经与债权人协商,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宽限期,让中考学生安心备考。

  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法院系统积极开展执行案件困难群众司法救助工作。去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63件9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2.2万元,全区法院共发放787.89万元。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