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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中院敲响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第一槌
作者:郭照玲  发布时间:2022-03-22 11:25:32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由吐鲁番监狱提起的关于罪犯罗某减刑一案。


此案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来,吐鲁番市中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减刑案件。


庭前,吐鲁番市中院与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就开庭具体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了检察监督机关、刑罚执行等机关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规范,进一步细化庭审调查程序,为做好相关案件的集中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吐鲁番市中院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在开庭前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建议等材料向社会公布,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让减刑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整个庭审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围绕被提请减刑人员认罪悔罪、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等情况开展法庭调查。针对加扣分与奖惩不对应的情况,当庭要求执行机关就计分考核材料来源及其合理性进行举证说明,有效防止将考核分数作为减刑的唯一依据的现象。


执行机关在就被提请减刑人员服刑期间改造质量进行举证阶段,除当庭提供日常考核、定期评审、中期评分、承包民警评估报告等证据外,还由同监室2名罪犯出庭作证,当庭对服刑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进行陈述,为合议庭准确判断被提请减刑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提供实质性参考依据。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庭执行职务,对证据及整个庭审程序发表监督意见。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司法局社区矫治处、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减刑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减刑工作的社会效果。


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木巴热克·库尔班说:“吐鲁番市中院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以及向社会公布减刑建议等,进一步增强了这项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以公开促进公正的良好效果。”


 
来源: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