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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您的裁判文书 多种方式任您选
  发布时间:2022-02-22 17:36:06 打印 字号: | |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您可以选择以电子送达方式接收相关法律文书。请问您是否同意我院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同时,如您需要,我院仍会向您提供纸质版文书。”“我同意!”


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办结一起劳务合同案件后,依据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首次通过电子送达方式依法送达了裁判文书。


木垒县某蔬菜店起诉秦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木垒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审结作出裁定后,因被告在外地无法直接签收裁定书,于是,速裁团队决定通过微信送出裁判文书。这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该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成功送达裁判文书。


1月24日,莎车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首次使用全国统一送达平台电子送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决书。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送达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其中第九十条首次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


通过统一送达平台,以“短信+电子”方式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判文书,当事人在手机上就能一键完成电子签收,清晰查看相关法律文书,并长期保存。这不仅提高了送达效率,缓解了送达难的问题,更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


今年,自1月1日至2月21日,全区法院共发起电子送达63044次。

 

 

 
来源:沙雅县人民法院、木垒县人民法院、莎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