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来,新疆法院凝心聚力从源头破题,剑指“执行难”笃定前行,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正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源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特别是在2021年,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多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国第一梯队。
为推动综源治理开花结果、落地见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联合会签各类执行联动机制意见和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宽执行“查人找物”渠道,织密依法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天罗地网”。
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的一件涉及16名农民工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逃避支付农民工为其种植瓜果的劳动报酬,托克逊县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将被执行人在成都市火车站抓获。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当即偿还了所有债务,从立案执行到案件执结仅用11天就使16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各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因时施策,通过“小创造”“微创新”,标本兼治破解执行难。
疏勒县人民法院逐渐探索形成基层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星级创建、诚信体系、基层政权权威“五位一体”的协同执行理念。在全县16个乡镇成立协同执行工作小组,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摸排被执行人财产,适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动态信息。同时,将执行每一起案件作为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动普法课堂,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小案件推动民族大团结”。
全区各级法院同频共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特别是农牧区法院,充分利用村委会、“访惠聚”工作队等熟悉社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将法理情在执行工作中深度融合。
裕民县人民法院、塔城市人民法院形成了乡镇场综合网格员、驻村工作队队员、人民调解员的“三员”协助执行网络;墨玉县人民法院与各乡镇司法所、综合治理办公室、驻村工作队等20多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新源县人民法院将执行工作嵌入“一站式”诉源治理机制,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设置法官便民服务点,乡镇司法所及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事宜的同时,打通查人找物执行“梗阻”。
今年,全区法院集中开展“高效执行为民”专项行动,深入贯彻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良法善治。
今年12月初,和静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尼某主要收入来源为其经营的肉类经销店,但因经营困难,一时拿不出应还的28840元欠款,考虑到店内还有滞销的几百公斤牛肉,经尼某同意,执行干警纷纷变身“牛肉推销员”,将促销牛肉广告发布在朋友圈,不到半天,几百公斤牛肉就销售一空。尼某拿到钱后立即归还了欠款,既推动案件顺利执行,也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全区法院将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让执行权晒在阳光下,不断健全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成果切实惠及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