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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拒执罪典型案例实现精准震慑
  发布时间:2021-12-16 10:39:43 打印 字号: | |

宣传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案例,有利于弘扬社会诚信、捍卫司法权威、彰显司法为民宗旨,要创新宣传思路,实现更加精准的震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8起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执行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目前,执行工作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其中强化对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势在必行。因此,人民法院要充分结合鲜活的案例对被执行人实现精准震慑,利用好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宣传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案例利于弘扬社会诚信。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是最基本的诚信体现,规避和抗拒执行则是最典型的不诚信行为。面对司法机关确定的法律义务以及执行的强制力,个别被执行人仍然要挖空心思转移财产,甚至理直气壮辱骂、伤害执行干警,很难相信这些行为人会在市场交易、社会生活中讲诚信、尊法律。因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案例很有必要。

  宣传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案例利于捍卫司法权威。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大力度和坚定决心是司法权威性的重要源泉,司法权威必须要持续不断地予以捍卫,让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看到挑战、亵渎司法权威的后果,尤其是被惩戒的不可避免性。面对“狡兔三窟”式的规避执行行为人,人民法院必须要与其斗智查找财产线索;面对暴力相向的抗拒执行行为人,人民法院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司法拘留,触犯刑法的则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惩戒措施到位,宣传不断增强,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才会越来越少,司法权威才能不被损害。

  宣传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案例彰显了司法为民宗旨。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并不属于诚信而不幸的当事人,案款执行不到位并不是客观上的“执行不能”,而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让执行干警“知难而退”,继续占有非法利益。保证执行到位、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选项,规避和抗拒执行案例是司法为民极具说服力的实证,胜过千言万语。

  因此,对于抗拒执行行为,人民法院要创新宣传思路,实现更加精准的震慑,为彻底解决执行难贡献舆论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