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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60岁的“小”法庭释放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6:54 打印 字号: | |
沙雅县人民法院托依堡人民法庭今年“60岁”了。这个成立于1961年的人民法庭位于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距离县城10公里,辐射5个乡镇4.3万人。

伊帕尔古丽·安外尔(右二)调解一起债务纠纷


“有什么事我们法庭上说!”6月底的一天,托依堡人民法庭庭长伊帕尔古丽·安外尔和同事在托依堡勒迪镇阔纳其满村巡回办案时,听到村委会大院里传来争吵声。


伊帕尔古丽了解得知,发生争执的是7兄妹,大家因为弟弟艾某交通事故赔偿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互不相让。村委会多次对几人进行调解,但大家还是决定打官司。


“都是一家人,打官司既花钱又伤感情。这样吧,我们先调解一下,如果你们还是不满意,再打官司也不迟。”伊帕尔古丽提出建议后,看到7兄妹都没反对,便请来托依堡勒迪镇党委委员阿里木·吐尼亚孜,开展联合调解。


原来,艾某没有成家,一直跟着哥哥居某生活,去年年底,艾某遭遇车祸去世。今年6月,保险公司向艾某支付赔偿金54万元,居某将赔偿金据为己有,引来其他兄妹的不满。


居某认为,他照顾艾某生活,还帮其支付医疗费,这笔钱理应由他保管。


“艾某还欠了别人不少钱!欠的钱也要还。”大哥扎某说道。


伊帕尔古丽建议,先清偿外债,再合理分配余额。


最终,经过调解,伊帕尔古丽和阿里木对54万元进行了合理分配,既清偿债务,也让每个人心服口服。


“现在大家都满意了,兄妹间每天都和和气气的!”9月中旬,伊帕尔古丽对此案进行回访时,扎某对托依堡人民法庭的调处工作连连称赞。


在调解纠纷中释法,在说理中化解矛盾。托依堡人民法庭强化多元解纷,让调解工作“活”起来,助推诉源治理驶上“快速路”。


今年6月,托依堡人民法庭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吸纳多个单位常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多部门联动解纷模式,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培训130名骨干“法律明白人”,并择优推选30名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为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环节设置“减压带”。


7月14日,托依堡勒迪镇排孜瓦提村村民艾某来到托依堡人民法庭,申请对一起农资案件进行调解。


为了解事情的经过,伊帕尔古丽和托依堡勒迪镇党委书记阎岩前往村里,和该村“法律明白人”联合调解。


今年,艾某承包了50亩地,在某种业公司销售处购买了棉花种子进行播种。可临近采摘期,艾某的棉花地里一个棉桃都没有。他认为自己买的是假种子,要求某种业公司给予赔偿。


某种业公司销售人员表示,村里共有20多户棉农购买了公司的种子,别人种植的棉花都丰收了,只能说明艾某的种植方式不当。


艾某某不肯让步,坚持要对棉花种子进行鉴定。


伊帕尔古丽和阎岩当场核算起艾某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种业公司免除艾某购买棉花种子的费用,向其赠送3000元的玉米种子,并给予其5000元补偿金。


几天后,玉米种子全部种到艾某的地里,村里的种植大户还上门指导,确保50亩地重获丰收。



 
来源:石榴云 / 新疆法制报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