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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场在被告家中的调解  贴心便民暖人心
作者:迪达尔  发布时间:2021-12-13 10:10:55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还亲自到家里来帮我们解决纠纷……”

近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吴鲁苏旦·热麻赞一行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雀尔沟村当事人的家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里纠纷。


据悉,因木某从2014年起一直拖欠哈某4000元未还,哈某将木某及其担保人阿某诉至法院。案件一审中,木某因瘫痪未能参加庭审,法院判决被告木某、阿某偿还原告哈某欠款及利息,阿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中,昌吉州中院承办法官吴鲁苏旦在充分了解木某的身体状况后,立即与在玛纳斯县的哈某取得联系,告知案件情况及木某当前身体现状。经过多次反复沟通,哈某同意与阿某一同去木某家中,面对面进行调解。

吴鲁苏旦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法律规定及不履行法律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调解中,法官以木某、阿某邻居关系为切入点,不断拉近双方关系。通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哈某主动放弃利息,木某十天后偿还4000元欠款,阿某与木某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已圆满化解,当事人满意而归。

昌吉州中院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秉持为民情怀,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来源:昌吉中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