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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跨域立案八千里 疆闽协作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11-25 10:47: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当事人夏某来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立案事宜,“法官,我住在沙区,前夫在外地,我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在这立案吗?”

工作人员接过夏某手中的诉讼材料认真查看后发现,被告庄某一直在福建省泉州市生活,而夏某在与庄某离婚时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庄某所有。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即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管辖。夏女士很为难,其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虽然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是实际一直是由其在抚养孩子,现在孩子即将面临入学等问题,需要变更抚养权,庄某既不愿抚养孩子也不愿协助变更抚养关系,夏女士哽咽道:“离婚之后,与前夫几乎没有联系,我要一边工作,一边要照顾孩子,立案要跑那么远,我去不了。”

工作人员立马告诉夏女士:“您先别着急,我们有跨域立案系统,我联系一下泉港区人民法院,咱们可以通过跨域系统把立案申请给对方法院提交过去。”

在与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沟通后,工作人员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跨域立案”模块填写当事人信息并上传诉讼材料,用了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就把该立案申请提交到了对方法院。
立案完成后,夏女士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把案子立到福建去,省去了来回折腾!”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宣告跨域立案服务已经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实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近选择中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一审民商事、行政和强制执行三类案件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管辖法院收到后,及时响应,并向协作法院作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由协作法院当场送达或告知当事人。

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来源: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