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促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注和期待,11月18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统一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设新疆法院分会场,全区各级法院在当地设分会场,集中向执行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
自治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督导组副组长陶鹏,部分驻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律师代表应邀出席活动,中央、自治区新闻媒体记者现场观摩采访活动。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根据当事人意愿,采取线上发放与线下发放同步进行。涉及案件类型突出民生、民心导向,主要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和中小微企业“讨债”案件。新疆法院共设立101个执行案款发放会场,发放案款2亿782万余元、涉及案件1383件,共计有1180名当事人领取案款。在新疆法院分会场,米东区法院向32名当事人代表发放案款432.86万元。
曾在某建材公司务工的当事人程某现场领到了被拖欠的劳务费,他说:“今天在这拿到了工资感到十分激动,我想对和我情况一样的农民工兄弟说要理解执行工作的不容易,相信用法律途径能解决好问题。”
领款的某村镇银行代表杨某说:“我们这一笔执行款从执行到最终发放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能这么快有结果,离不开执行干警的执着努力,想说声‘谢谢’!”
据悉,今年以来,新疆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2.7万余件,结案29.4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58亿3897万余元。各级法院执行干警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用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兑付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工作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新疆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稳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新疆法院将结合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落实好执行难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各项举措,治建并举、抓源治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的力度和温度,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新疆法院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