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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执行团队微信二维码”上线 让执行工作更公开更便民
  发布时间:2021-11-08 16:08:4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执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社会公开执行团队办案微信,目前已全面启用。下面,小编告诉您使用都要注意哪些事项:


身份确认

执行工作微信号带有公示、公信效力,服务于昌吉州中院执行工作的通信服务平台,因此需要进行身份确认,即案件当事人申请添加对应执行团队工作微信号为好友时,需备注“案号+姓名”的方式申请添加,执行人员审核验证申请添加人的身份信息后予以添加。如果执行人员要求您拍照上传身份证、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等证实身份信息的证件时,请予以配合。


及时回复

执行工作微信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日10时-21时)在线,但在办案件较多时,执行人员可能因其他工作安排不能及时与您通讯,但一般会在24小时内及时回复您的信息,请耐心等待一下。


日常功能

执行工作微信号能用于日常信息沟通、到庭通知、法律规定的文书电子送达等事宜,法律要求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的材料(如需书面提交的原始证据或申请等)不能以微信途径提交,紧急的线索也、请以电话沟通或到庭形式提交。


文明使用

为保证沟通效果,请注意文明用语,相互尊重;咨询的问题请尽可能的简洁明了;请避免使用语音视频、表情包等干扰因素,对话内容不得涉及非案件话题及违法内容,当然微信红包是坚决拒绝的!


及时清退

全部执行完毕的案件在结案后,执行人员将会删除相应案件的微信好友,保证有需要的当事人得到有效沟通。


 

 
来源:新疆高院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