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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法制报】群众需求在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
——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纪实
  发布时间:2021-11-03 12:14:3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服务群众一线平台、社会治理重要环节的作用,以“一庭一品”新理念、新思路,展现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作为、新成效。截至10月,伊犁州直法院26个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4464件,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2891起。


  靠前服务 方便群众诉讼

  伊犁州旅游资源丰富,是游客打卡地。近年来,随着游客数量激增,涉旅矛盾纠纷迅速上升。伊犁州直法院不断加强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及时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为民解“游”愁,推动实现“法旅融合”,助推“美丽伊犁”建设。

  今年以来,伊犁州直法院依托景区所在地人民法庭,实行“7+24不打烊”轮岗值班制度,在节假日、周末全天安排法官在岗当值;在游客集散中心、景区人流密集处、宾馆张贴发放诉讼指南和司法便民服务卡,公布法庭、法官联络方式,确保群众旅游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新疆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微信群聊功能等,远程化解案件,解决涉旅纠纷取证难、周期长、当事人交通不便等问题;以法庭为支点,构建旅游巡回法庭、景区管委会、村(社区)两委、人民调解组织于一体的“一小时诉讼圈”,开通“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流程,充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简易程序,实现涉旅纠纷速裁快审;积极贯彻“两山”理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伊犁”保驾护航。

  今年截至目前,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化解涉旅纠纷97件。


  全面发力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伊犁州直法院充分利用人民法庭立足基层、紧贴群众的地缘优势,精准对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依法严厉打击涉土地、涉农资犯罪案件,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依法妥善审理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加大农民工欠薪纠纷处理力度,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高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托“法官工作站”,与辖区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在产业培育、项目引进、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司法需求,提供“菜单式”“一对一”上门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截至目前,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2532件,涉企案件496件,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关系的温馨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针对婚姻家庭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矛盾化解难度日益加大的现状,在法庭设立“圆桌式”“客厅式”家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将当事人身份用“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取代“原告”“被告”,引入当地乡镇、村(社区)、妇联等多方力量参与纠纷化解;选择家事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以案明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联合民政等部门搭建速调联动平台,对于初次调解不成的纠纷,给予双方一段冷静期后,再次进行调解,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除常规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外,拓展解决探视权等离婚案件的后续问题。此外,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还与妇联、公安机关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协助受家暴来访妇女、未成年人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对妇女儿童的伤害;健全判后回访制度,把家训家风教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宣传与案件回访结合起来,有力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今年截至目前,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审理婚姻家庭案件1147件。


  创新举措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设置人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在线调解室,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今年,伊犁州直法院人民法庭成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速调快审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社会治理“主阵地”作用;积极构建以法庭为中心,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调解员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在辖区乡镇、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形成“法官+两所+人民调解员”的“三级联动机制”。各级法院在牧区、乡镇、社区、民政局、交警大队,设立“毡房调解室”“物业调解室”“道交法庭”等特色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开展指导调解、委派委托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实现诉调对接平台网格化管理。

  各人民法庭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组织干警走进田间地头、农家庭院,提供“巡回式”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哪里有群众,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采取集中培训、个案指导、现场示范、交流促进方式,努力培养一支既知本土文化、又懂法律法规,调解技能娴熟的“草根”人民调解员队伍;及时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报送“涉诉案件分析报告”及“诉调对接工作通报”,参与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打造“案件问题实时发掘+司法建议主动发送”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风险隐患、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向当地党委和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形成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责任编辑:娜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