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991-7679986、76790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邮政编码:830063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