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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故事 | 枫桥“小”法庭 发挥社会治理“大”作用
作者:张 亮 马 晶 段玉明  发布时间:2021-10-16 09:45:44 打印 字号: | |

在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围绕依法治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投,群众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搭建联合调解大平台,全力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着力于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小”法庭发挥了社会治理“大”作用。

国庆节前,记者在全国优秀基层人民法庭——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室看到,法官正在为涉及物业纠纷的两位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当事人选择理性经济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和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霍城县亚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何圣明说:“诉前调解非常不错,它可以化解好多矛盾,对双方都有利。”


近年来,霍城县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集法官走访、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结对共建、巡回审判、普法讲堂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枫桥式法庭”。今年以来,霍城县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8件。

霍城县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还依托法官工作室和村级诉讼服务站,主动对接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用好矛盾纠纷调解联络机制,开展指导调解、委派委托调解、专职调解和办理司法确认案件等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霍城县清水河镇党委副书记丁进喜介绍,通过定期邀请法庭的工作人员下沉开展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前不久,伊宁市民来福才驾驶私家车与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刮擦,交警认定责任后,双方在赔偿费用方面仍存在分歧。设在伊宁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的道路交通法庭法官工作室的法官第一时间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释明各方利弊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来福才说:“直接到交警队来,把裁定书给道交法庭一交,法官就替我们把事情办了。我们也不用再东跑西跑了,人民法院替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这么方便的事儿。”

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交警主要职责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和勘察交通事故现场。在进行赔偿调解方面,双方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的意愿不足,而伊宁市人民法院在伊宁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道路交通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后,派出专人负责诉前调解引导,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当场申请司法确认。

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廖勇介绍,小额的赔偿,当事人如果不同意,可以由市人民法院道交法庭直接做出裁决,就不用到法院去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坚持做到“哪里有群众,司法服务就跟到哪里”,紧贴州直马产业、旅游业、农牧业等特色产业司法需求,提供“菜单式”“一对一”上门服务,将法庭搬到牧场、田间地头,为群众化解矛盾,讲解维权知识。新源县那拉提镇那拉提社区居民苟小杰说:“在那拉提的法庭调解下,既省了钱也节约了时间,双方都非常满意。”

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坚持精兵强将上一线,成立优秀党员法官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选派法官103名,成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速调快审团队214个;综合运用督促,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为社会提供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讼评估等特色诉前服务,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今年,伊犁州直两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案件3万件,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2.92万件,司法确认案件0.87万件,调解率达82.1%,较去年同期上升20.94%。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党组书记洪流介绍,在辖区内纠纷比较多的地方,设立了8处中心法庭,设立了73处法官工作室、联合调解室。在辖区内4A级、5A级景区设立了旅游巡回法庭13处。在农牧区普遍都设立了马背法庭和巴扎法庭、假日法庭。通过这些派出的法庭做好案件的调处工作,把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无缝对接,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快捷、便利、周到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来源:伊犁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王菲